锅炉制造资质、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制造资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制造资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资质、阀门制造资质、无缝钢管制造资质、焊接钢制管制造资质、密封件制造资质、阀门铸件制造资质、电梯制造资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货载电梯制造资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资质、桥式起重机制造资质、门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塔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升降机制造资质、立体车库制造资质、升降平台制造资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安装资质、客运索道制造资质、游乐设施制造资质、特定种类设备资质。
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通常与其分类相关,大体上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检验。以下是正常的情况下这些分类的检验周期:一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一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通常是指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不小于10兆帕(MPa)的容器。一类检验周期较短,通常为1-2年一次,具体的周期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区标准的影响。二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二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通常是指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在1兆帕(MPa)到10兆帕(MPa)之间的容器。二类检验周期一般为2-4年一次,也有一定可能会依照国家或地区标准的要求做调整。三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三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通常是指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在0.1兆帕(MPa)到1兆帕(MPa)之间的容器。三类检验周期相对较长,一般为4-6年一次,也可能受到具体标准的规定。这些检验周期是一般性的指导,实际的检验周期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标准及具体使用情况而不一样。在中国,GB150《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等国家标准对于不同类别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检验周期有详细规定。在使用和维护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时,按照相应的标准执行检验和维护是确保其安全运作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