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__,__(性别),__(年月日)出世,__族,住址__,公民身份号码__,手机号__,系托付人公司职工。
现托付上列受托人在我单位与__金融告贷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单位的诉讼署理人。托付权限为下列第__项:
一、一般授权署理,包含但不限于代为行使申述立案、应诉争辩;出庭举证、质证;提出管辖权贰言;请求回避、产业保全、调取依据;请求证人出庭、延期举证、延期审理、判定;陈说、辩驳、争辩;代为请求履行、履行间断;代领法令文书等诉讼权力。
二、特别授权署理,包含一般授权署理权限,以及代为行使供认、抛弃、改变诉讼请求;进行宽和、调停;提起反诉或许上诉;代为撤诉、处理退费;代为履行宽和、撤回履行请求等诉讼权力。
注:以上文本供参阅,运用前请依据实在的状况修正。如有疑问,欢迎与本大众号联络。
沈李生,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西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主攻民事及财税法令实务,文思敏捷,具有较丰厚的民事非诉案子处理经历和才能。主体事务范畴为涉税法令服务、合同规划与检查,拿手处理涉财、涉税刑事案子,及各类民事案子。